被非法判一年 唐钢高级工程师王雅新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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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河北省唐钢计控处高级工程师、法轮功学员王雅新遭玉田县法院枉判一年,上诉至唐山市中级法院,由刑二庭陈兰芳接案。

美满家庭因遭迫害险被拆散 被丈夫的人品折服

王雅新在未修炼前曾因丈夫修炼法轮功不但不能升官发财,而且连平静的生活都经常被共产邪党骚扰,非常担心,整日生活在恐惧之中,有一天她终于受不了这种精神的折磨向原本恩爱的丈夫提出离婚。

然而时间是真正的试金石,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王雅新从丈夫身上看到了这个年代罕有的好人品与超常的健康,于是王雅新怀着对真、善、忍的崇敬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但身体变得无病一身轻,而且修炼后的优秀品质获得了家人和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赞许。

王雅新的丈夫陈立武本是唐山钢铁公司优秀电气工程师、唐钢动力厂电气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厂里的几任领导都很认可陈立武的人品和工作能力。陈立武自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至今没有打一针,没吃一片药,身体健康。有领导曾不止一次专门找陈立武谈话,想让他担任领导职务,但按照“上边”的要求必须放弃自己的信仰。陈立武告诉厂领导,自己能做到被领导欣赏,很大程度上源于自己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欣赏信仰带来的结果却要求放弃信仰,是矛盾和可笑的。

几年来,陈立武参与了多个工程的施工监督。作为主管工程师,他工作认真负责,利益面前不贪不占,让很多人刮目相看。在一次电气施工中,有供货商为了降低供货品质,想贿赂陈立武,陈立武严厉回绝。后来,该供货商又以访友的方式给陈立武送了一万元现金,这次陈立武先“收下了”,等到工程将近结束时找到那个电气供应商,把那一万元钱郑重地放到他手上,供应商很惊讶,表示完全不可理解。陈立武说:“先前如果我不收,你会以为我会在工程中难为你,现在事情已妥善解决,工程也快完工了,把钱还给你。”供应商不解地问:“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钱?!”陈立武笑笑说:“我需要钱,但我会通过正常渠道获取。我信真、善、忍,不能收不义之财!”类似的事情,陈立武经历过几次。

做好人、讲真相被迫害

王雅新曾和丈夫陈立武因信仰真、善、忍,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被唐山钢城分局棒材派出所、北区派出所绑架。王雅新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回家,丈夫陈立武则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王雅新和唐钢职工孙利在玉田县大安镇集市上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大安镇派出所所长刘树峰(音)和一高个子警察(可能是副所长静大普)以及玉田县国保绑架,当日夜里转到玉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

五月十九日,王雅新女士被转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后被非法批捕。

六月初,家属到玉田公安局国保大队询问王雅新被关押一事,玉田国保人员支支吾吾,相互推诿,不告诉家属实情。

六月二十日,家属聘请的律师到唐山看守所会见,唐山看守所拒绝会见,“理由”是玉田县公安出示了一份法律文书——案件侦查阶段,不允许律师会见。律师就此事和驻所检察官交涉,驻所检察官主动表示公安的行为是违法的。

将近中午时,律师到了玉田检察院,先联系了侦查监督科(批捕科)的一名叫时振彪的科员。此人蛮横,故意刁难律师,强调“讲政治”,不听律师讲道理,也不接收家属带去的相关资料。

下午,律师和家属再次到玉田检察院,向控申科反映公安违法阻挠会见一事,控申科接受了投诉资料,答应第二天给予答复。第二天下午,律师说控申科说他们已经和玉田公安接洽过,给他们指出了存在的违法问题,玉田公安说:“那你们依法办事吧。”控申科告诉律师,近两三日内将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提出纠正违法阻挠律师会见一事。

律师后来去了玉田法院,见到了主审法官张某(男,三十多岁),法官不让阅卷,说要请示领导。庭长邵某也以“敏感案件”为由,不让阅卷,而且态度强硬,扬言“愿意到哪儿告去都行,有本事你让我们回避。”后来律师找到主管副院长,才同意阅卷。但扣押物品清单不让拍照。

律师到了玉田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的一名叫时振彪的科员。此人蛮横,故意刁难律师,强调“讲政治”,不听律师讲道理,也不接收家属带去的相关资料。七月十二日,律师到看守所,仍然不让会见。

办案单位肆意违法、践踏刑事诉讼法,明知王雅新无辜,却故意制造冤狱,给本人及家属造成严重的伤害,已经构成徇私枉法罪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为此王雅新家属(王雅新公公)依据法律提出控告:控告唐山市玉田县公安局对王雅新绑架、构陷的责任人员及玉田县检察院非法对王雅新案批捕的检察员,要求追究他们涉嫌徇私枉法罪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法律责任。

法庭上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王雅新收到起诉书,公诉人是玉田县检察院的张绍平。

八月十四日律师到唐山第一看守所见到了王雅新,律师说王雅新心态非常好,对迫害者没有任何配合,对他们也没有怨恨,心态祥和,因坚持炼功,王雅新白发变黑。

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点,王雅新被非法庭审。

开庭前,张律师要求去掉当事人戒具,法官马上让法警去掉了王雅新的手铐,王雅新始终没戴脚镣。

庭审中,王雅新的辩护律师张律师从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性、法轮功修炼使个人和社会受益以及抓捕、审讯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性进行了全面论述,并当庭指出,公诉人利用“两高”的司法解释作为法轮功学员的定罪依据是毫无根据的。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本案我的当事人王雅新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王雅新的丈夫从法轮功的历史、讲真相的缘由、法律、政策以及社会形势的变化做了详尽的说明,“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拘留、逮捕、关押、控告、审判,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诬告陷害罪、伪证罪和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所以,我的当事人今天站在这里,不应是被告,而是原告,因为她才是受害者。她今天应该做的不是辩护,而是控告、控诉。对受害者的开庭,就是在参与迫害,就是在犯罪。”并指出派出所的报案笔录中,报案人和受案人竟然同名同姓,如果不是巧合,就存在笔录作假问题;要求“宣布当事人无罪,当庭释放,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我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国家赔偿。”

王雅新在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法轮功是一种祛病健身、提升道德的佛法修炼。对法轮功的镇压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法轮功学员发的真相资料是让人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泽,与政治无关。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我在修炼中身心受益,我只想让更多父老乡亲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泽。在这个灾难频发的环境中都能平安、幸福。我们所做的一切没有危害社会、没有伤害任何人,更与犯罪无关。

面对公诉人的发问,王雅新几乎全部以“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或“请我的律师回答”作答。并详述了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散发书册到底在告诉人们什么,并告诉当庭的法官、检察官: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你们才有好的未来。

王雅新当庭还指出,在玉田国保非法抓捕关押期间,曾说“再找点来,给他(她)们凑足100份!”可以看出玉田公安国保警察办案就是拼凑所谓“证据”。

公诉人张绍平虽在非法庭审中不断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构陷王雅新,但始终不敢回应两位律师及当事人关于犯罪四要件在本案中严重缺失的问题。公诉人张绍平因屡屡以“两高”司法解释诬陷法轮功,很快出现右侧牙疼症状。

当张律师让当事人王雅新陈述自己走入法轮功修炼经过以及自身如何受益时,张绍平曾以表情示意审判长阻止。未果,又直接向审判长提出“与本案无关,建议停止律师发问”,但审判长说“律师可以继续发问”。张律师也明确指出,这才是能看出法轮功好坏的关键。

庭审后,法官允许家属与王雅新进行了短暂的会见。

据悉,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王雅新遭玉田县法院枉判一年,已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

善劝玉田县公检法人员

法轮功是1992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的一种祛病健身的修炼功法,教人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对人真诚、善良、宽容、忍让,不说假话,处处为别人着想,提升人的道德标准。法轮功没有组织,没有名册,不收钱财,都是以人传人、心传心的形式在社会洪传。想学就学,想走就走,没有宗教各种形式,不是宗教。对社会有利而无害,所以短短七年时间,就有上亿人走入大法修炼,身心受益。亿万法轮功修炼者亲身实践证明:“真善忍”是佛法,法轮大法是人类万古难遇的高德大法。

1999年7月,江泽民政府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学员前所未有的镇压,把这群普通民众推到了政府的对立面。而这场镇压完全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如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众多疑点证明,这是一场以政府名义制造的伪案。例如天安门起火是突发事件,怎么这么巧有中央电视台记者,有摄像机进行各个角度的拍摄?而且现场有警察带着灭火器、灭火毯灭火。谁看到警察带着灭火器巡街的?再有火烧到那种程度,点火用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就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一切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是演戏,在欺骗民众。

为了让更多的善良人明白真相,不再敌视佛法,得到大法福泽,我们只好选择向民众发放真相书册等各种方式让人了解真相,解除对法轮功的误解。这些书册中没有暴力的东西,也没有让人做坏事,更涉及不到政治。法轮功从未有过政治口号、政治诉求,而是告诉大家真实的历史,揭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告诉人善恶有报的天理及一些修心向善得福报的小故事。记住“真善忍好”,做好人的福报,使社会和谐稳定,人民道德提升,国泰民安,是大好事。

法轮功学员多次向你们讲真相,不考虑自己的得失,尽管身陷囹圄,心里更多的没有考虑自己,而是惦记着你们未来的安危,真的是为了你们好。休庭时,有人听到法警说:这是玉田法院接的最后一起法轮功的案子了(以后再也不干了)。那就赶快释放好人回家,为时不晚!

正如陈立武在辩护词中所说:“那些手握权力却见不得阳光的人,以政治的手段,层层下达不敢落在纸上的命令,肆意践踏、破坏着法律的公正,将迫害披上法律的外衣,让公、检、法的从业者违背职业的规则,胁从迫害的同时,也成了受害者,因为谁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

善良是人最美好的品质,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惩恶扬善。是非善恶,要用人善良的本性来衡量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对于本案的最终结果,希望唐山市中级法院不要象玉田法院一样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应该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希望法官及相关人员听从良知的召唤对本案做出无罪判决,释放王雅新回家。人在做,天在看,善待别人也就是在善待自己。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消息:

本次庭审公诉人:
玉田县检察院起诉科张绍平:0315-6164745
主审法官、玉田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邵福顺:0315-6181924、18103252518、13785547189
审判员、玉田法院刑二庭法官张春伟:0315-6107690、18103252720、15032906918

玉田县大安镇派出所:
所长刘树峰:13832985487
副所长静大普:13832982198
警察郭宝国、李广东(13832984616)、赵晨光

玉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杨宏亮、金世军、张树旺、南武

玉田公安局法制预审大队:
赵伟、王阳、杨春松、杨建东

恶意举报孙利和王雅新人员:
玉田县大安镇龙爪子村王振忠:13673296835
玉田县大安镇龙爪子村王建军:13803314605

玉田县大安镇派出所电话:0315-6499110
所长刘树峰:13832985487
副所长静大普:13832982198
胡清华:13832989526
李广东:13832984616
玉田县拘留所所长杨成:0315-6128266、13832985546
唐山市玉田县公安局总机:0315-6163381
玉田县公安局局长胡国臣:0315-6163381(转胡国臣36001)、18832983000
玉田县公安局政委刘海东:0315-6163381(转刘海东36123)、13832981166
玉田县公安局吴宝章,分管国保:0315-6150700、13832984332
玉田县公安局闫静,分管纪检转:36035、6121866、13832980496
主办人员(玉田县国保警察):杨建伟、田辉
参与迫害的有玉田县国保人员刘白民。
玉田检察院时振彪
玉田检察院张绍平
玉田县法院:0315- 6163718
付春生院长:0315-6167566、15931520001
张丙新:6182777、6165651、13780506188
张丽君:6181967、6164885、13703385007
娄云臣:6181927、6136866、13832995188
杨春生:6150019、6128898、13831573688
王宝江:6150012、13803318398
唐山市中级法院:
刑二庭法官陈兰芳:13832568445,办:0315-206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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